第十届“创新杯”全国数学邀请赛(初中三年级)
通 知
一、竞赛宗旨
“创新杯”全国数学邀请赛以“推进素质教育,培养创新精神”为宗旨,并:
a) 坚持自愿的原则,不加重学生负担;
b) 着重培养学生学习数学的好奇心、求知欲、自信心和独立思考的习惯;
c) 在帮助学生深化对课程内容理解的基础上,拓展其数学视野;
d) 根据个性和特长发展的需要,为发现和培养具有数学潜质的杰出人才提供平台;
e) 开发数学教育资源,促进教师发展,为推进课程改革造就一批研究型教师。
二、参赛对象
初中三年级的在校学生。
三、竞赛方式
竞赛采取一赛制,由组委会统一组织笔试和评卷,参赛学生凭组委会发给的准考证参加笔试。
试卷的题型及其分值如下:
选择题、填空题各8小题,每小题5分,共80分;解答题3小题,共70分;全卷满分150分(答题时间120分钟)。
四、命题原则
以《课程标准》(初中阶段)为依据,以现行教材为参照,不超过教学进度,注重基础性、普及性、趣味性和创新性的辩证统一,注重引进全国各地中考和初中数学竞赛命题的最新成果。试题中的解答题,力求体现新理念、新情境和新趋势,考查学生进一步发展的潜能。
五、报名办法
报名时间:2011年10月8日——2011年12月2日
报名地点:各学校、社会培优机构等相关部门向组委会申报获准后可设立报名点,由报名点组织报名。
收费标准:每生20元。
各报名点在2011年12月2日前将报名参赛学生名册(含姓名、所在学校、联系电话等并制成电子文档)及报名费交组委会办公室,在2011年12月14--15日到组委会办公室领发准考证。
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武汉市洪山广场科教大厦大院内。
联系电话:15307171679,15827567457;15342272247,027-68762962
六、考试时间
2011年12月18日(星期日) 上午9:00-11:00
七、考试地点
由组委会确定,以参赛学生领取的准考证上注明为准。
八、评奖原则
由组委会按参赛人数的6%统一评定全国一、二、三等奖,并按各学校参赛人数的6%分别评定省级奖。
获奖者和优秀指导教师由组委会发给证书。
颁奖时间定于2012年2月15日前。
九、考试纪律
按中考要求执行。
十、组织机构
(1)“创新杯”全国数学邀请赛主办单位:
湖 北 省 数 学 学 会 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
华中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湖北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
《数学通讯》编委会 《中学数学》编委会
(2)“创新杯”全国数学邀请赛组委会:
名誉主任:
齐民友(著名数学家,原武汉大学校长,原中国数学会副理事长,第31届国际数学奥林匹克主试委员会主任)
路见可(著名数学家,原武汉大学数学系主任,原湖北省数学学会理事长)
主 任:陈 化(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院长,湖北省数学学会理事长,中国数学会常务理事)
副 主 任:梅献民(原湖北省数学学会副秘书长)
胡元明(湖北省数学学会副秘书长)
方华鹏(著名中学数学教育专家,特级教师)
徐学文(《数学通讯》副主编)
黄朝炎(湖北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副院长)
黄坤振(武汉市中学数学教学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)
秘 书 长:黄坤振(兼)
“创新杯”全国数学邀请赛组织委员会
湖 北 省 数 学 学 会